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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民警巧解“感情债”,双方握手言和化积怨

来源:崇阳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6/9/17 15:27:28     字体:    分享到:

9月7日,一起涉及外省当事人的感情债务纠纷,在崇阳县公安局石城派出所和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

“崇某在我家附近蹲了三天了,我不敢出门。”2025年底,崇阳县石城镇的聂某找到村里的辅警求助。村辅警了解情况后,迅速向石城派出所汇报。

“这个人情绪不稳定,万一走极端,后果不堪设想。”石城派出所立即组织研判,发现崇某户籍在江苏,人已离开崇阳,但随时可能返回。派出所随即启动跨区域协作机制,一边通过电话联系上崇某,一边安排民警关注聂某家周边动态。

这起纠纷,要从一年前说起。

2025年4月,聂某在南京打工时认识了同公司的崇某,不久两人合租在一起。相处期间,生活费、房租都由崇某支付。同年7月,聂某辞职回了崇阳,年底明确向崇某表示不再来往。崇某觉得自己为这段关系花了十多万,钱花了,人也没留住,始终无法释怀,多次纠缠要求聂某“还钱”,还专程跑到崇阳蹲守。

“你们的事我们已经了解,先别冲动,有什么诉求可以跟我们说。”电话里,民警耐心劝导,认真倾听崇某的内心想法。

崇某说,自己为聂某花了十几万,其中一部分还是贷款,现在人财两空,咽不下这口气。民警跟他聊了一个多小时,从每个月的还款压力聊到家人,开导他:“钱的事可以商量,但不能用命去赌。”稳住崇某后,石城派出所联动石城镇政法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一起调解。

接下来的日子,民警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当面协调,对聂某讲清利害,对崇某反复劝导。经过调处,2026年9月7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聂某自愿补偿崇某2万元,双方从此互不纠缠。

这起持续数月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通讯员:魏圆

一审:陈超

二审:汪淑琴 熊晓辉

三审:全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