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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我省启动“两控四改”试点工作

来源:楚天都市报    日期:2016/8/19 0:00:00     字体:    分享到: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的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半年工作会议指出,我省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计生突出问题,突出抓好“两控四改”试点工作,努力增强群众获得感。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物价局等部门印发《湖北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6年底,各地要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意见》列出了24项医疗费用控制主要监测指标及要求,按照指标要求,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参保患者个人支出比例、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检查和化验收入占医疗费用比重、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均应逐步降低,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应不超过35%,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应不超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应不超过60%等。

各地将以24项监测指标为基础,建立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对监测指标按地区、按医疗机构进行排序,并将控费目标实现情况与公立医院基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重点学(专)科建设投入、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挂钩,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准入、新增床位审批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的重要依据,纳入对所属公立医院目标管理、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考核范围。

改革基本医疗服务模式

在兴山县、崇阳县开展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试点。通过统筹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到2017年底,初步在试点县建立起覆盖面广、保障力强、运转科学、管理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体系。

县域内所有人群均为基本医疗服务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城乡孤儿作为基本医疗服务重点人群。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基本医疗服务病种覆盖90%以上的常见病多发病。

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定额收费。参保群众接受基本医疗服务,门诊按诊次定额收取诊查费,住院按床日定额收取诊查费,诊查费由个人负担,其他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参保群众县域内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平均不超过20%,超过医保支付和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重点人群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全额保障。对重点人群实行倾斜性医保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重点人群在县域内接受基本医疗服务个人定额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予以保障。

改革诊疗服务协作体系

通过在宜昌当阳市互联网+分级诊疗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推广经验,突出“互联网+”特色,努力实现服务资源上下联动、服务提供全程接续的目标。

在当阳市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包括区域PACS影像系统、区域LIS检验系统、区域心电系统、远程病理诊断及远程会诊视频系统。各乡镇卫生院升级或配备DR、数字心电图机、数字检验等必要检查检验设备,打造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网,达到“接诊在基层,会诊在网络,一般治疗在当地”的目的。患者一般检查在乡镇卫生院完成,基层难以诊断的,可将影像、检验、心电、B超等检查资料实时传输到县医院,并进行实时会诊,由县级医院进行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患者在基层治疗。县医院难以诊断的,可通过远程会诊系统由宜昌市相关医院进行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下级医疗机构无法治疗的,通过互联网转诊平台进行转诊。

控制药品虚高价格

通过在武汉市、襄阳市、鄂州市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试点城市根据公立医院上年度药品采购情况和下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和预算,从《湖北省2016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四)》中,按照满足疾病防治需要、临床常用、可有效降低患者用药费用负担等原则分别遴选3种药品(通用名不重复),并按照“一品三剂型二规格”和销量情况将同通用名下的其他药品一并纳入带量采购药品目录。带量采购药品目录由省药品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全省执行。

各试点城市带量采购药品配送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带量采购药品中标企业须按照“两票制”要求遴选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改革健康服务运行机制

以武汉市黄陂区、石首市为试点,推进区域性健康管理联合体建设,构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益共享、防治共担的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健康高危因素干预、健康教育、疾病治疗、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一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三医联动”,分级诊疗,治疗与预防、康复一体化。

同时,拓展健康管理服务内涵。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常规体检,大力实施签约式健康管理服务,加强重大疾病及其高危人群的监测、筛查、评估、干预和跟踪管理,推进以全程管理为核心、与分级诊疗相衔接的慢性病防控新模式,不断优化健康管理服务内涵。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机构合作。

改革基本生育服务模式

在武汉市新洲区、咸宁市咸安区、钟祥市、远安县开展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其他市州结合地方实际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户籍在试点县(市、区)、符合政策生育的已婚育龄群众,按照孕前服务、孕期服务、住院分娩和儿童保健服务四个阶段,可以享受七大项目的基本生育免费服务。

1、免费为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免费为孕前3个月和孕期3个月的孕妇提供叶酸补服,预防婴儿神经管缺陷。

3、免费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4、免费为孕妇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并提供母婴阻断综合干预措施。

5、对户籍在试点县(市、区)、符合政策生育的已婚育龄群众住院分娩,其基本服务项目免费。

6、免费开展儿童健康管理服务(6岁以内共提供13次访视服务)。

7、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免费对适龄儿童实施国家一类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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