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商业、手工业和民船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6月,党中央确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工业的方针。随后又决定对私营商业不再采取“排挤”的办法,也采取国家资本主义改造的方针。通过贯彻“赎买”政策,在若干年(大概10年)内,工人创造的价值,用定息的办法付给资本家一部分,到后来利息不付了,就是全民所有制了。这个办法花钱少,不损害生产,可以避免企业被破坏。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概括为“利用、限制、改造”。9月,毛泽东在对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谈话时说:“有了三年多的经验,已经可以肯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而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和粮、棉、油主要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直接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
崇阳解放初,全县私营工商业592户,从业人员2287人。其中:在城镇经营的425户(城关254户,白霓100户,沙坪71户),其余167户系半农半商的小商贩,分散在全县15个小集镇和过路店。1953年底以前,全县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调整,按照公私兼顾的原则,除没收了熊铭缨、汪克纯、曾中谷3户官僚资本家企业外,对一般工商业者保护其合法经营,让他们在经营范围和价格上留有活动余地,使其有利可图。在城关、白霓桥等集镇进行公私零售比重的调整和全面安排改造工作。根据以旺养淡原则,对私商进行营业额的掌握、调整,有利于调动私商的积极性。1953年,按行业组建布疋、百货、杂货、糕点、屠宰、豆腐、国药、摊贩、搬运9个行业工会。不仅使私商维持经营,而且扩大了经营规模。在批发市场除国营合作组织未经营农副产品的细小商品外,对主要物资和工业产品,已全部掌握了批发阵地,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经占绝对优势地位。
虽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但是生产资料仍为资本家所有,企业的性质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属于初级国家资本主义。随着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客观要求由初级形式向公私合营的高级形式过渡。
1954年1月,党中央批准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有步骤地将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改造为公私合营的意见》。中共崇阳县委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孝感地委的部署,开始转入发展公私合营这种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由于当时有的干部对新的情况认识不足,因而在改造工作上保守不前,如城关国药业同济商号,几次申请公私合营未获批准。强调由低级到高级,对用粮行业,怕改造了增加供应粮负担;对大户改造不敢接近,怕丧失立场;对小商小贩组织起来后,怕背包袱,而让其转农业。在改造形式上,高级形式少,低级形式多;在组织方面,忽视改造,习惯限制,缺乏利用。私商改造办公室人员少,机构不健全,工商联流于形式。县委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后,决定通过县、区、乡三级干部会和下发文件的方式,向全县各级干部进行“补课”。他们正确分析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实现对私营工商业的“和平”转变。从改造的效果来看,用“赎买”的办法最为适合;从弄清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立场出发,统一思想,克服右倾。在此基础上,对全县私营工商业的改造进行了全面规划和安排。
1955年3月省财经会议后,全县抽调干部24人(其中县级3人,区级9人,一般干部12人),组成以县长王志诚为首的领导小组和改造办公室(又称市场改造办公室),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从县到区层层召开干部会、骨干训练会、工商代表会、青年会、学生会、群众大会等,组织194人的宣传队伍广泛深入宣传,反复进行思想发动,宣传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工商业者在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形势下,其时也由于受农村合作化高潮的影响,全县绝大部分私商愿意接受改造,走合作化道路。特别是小商小贩更加迫切。据统计,城关80%左右的私商写了申请,要求组织公私合营。
崇阳县的私商改造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申请批准挂上红牌(公私合营);第二步清产核资、人事安排;第三步建立各种制度,改善经营管理,调整商业网点。其改造形式有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经销代销、直接过渡(将私商直接吸收为合作社职工)等几种。其具体工作步骤是:第一,清产核资。借鉴北京经验,业主自清、自估、自报后,由公方、私方、工人组成工作组,对私有经营商品、企业需要生产用具和经营用品作价折旧入股,经行业委员会民主评议,最后经改造办公室批准,原则上从宽。不需要的物品由私方自行处理。债权处理办法是私商相互欠款,在合营前由私商自行处理。应收款由合营企业代管,收回款转为投资。企业公债,本金归公,利息归私;个人公债,入股与否原则上自愿,钱多者可适当动员。第二,人员安排。对从业人员,不分劳方、资方,全部包下来,适当安排职业。城关镇全行业建立公私合营或合作商店,对劳资从业人员,根据其技术能力和政治条件,安排一定的职务。其中:资方安排经理、副经理39人、门市部主任37人、会计16人;工人安排经理4人。对企业之间人员余缺,由政府出面协商,并采取培训、交换等方法进行适当调整。对老弱病残不能工作的,可培训子女顶替。第三,定工资福利。工资的评定,视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参照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的工资水平予以个别调整,原则上多数不动,个别偏低者适当提高,个别偏高者暂时保留。第四,定招牌。有老字号的招牌可以沿用,但要加上公私合营字样,也可根据情况另起新名。第五,定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开展经常性的劳动竞赛,进一步调整商业网点,方便群众。1955年上半年,对布疋、百货、糕点、屠宰、饮食服务及中药材等行业组织公私合营,实行赎买政策;对烟酒、陶器、山货、熟食、豆腐等行业组织合作商店,实行合作经营。同年下半年,县城14户药商组建第一个公私合营药材零售部。
1955年12月,贯彻湖北省党代会精神,加速全县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县委和县人委的领导下,全体市场工作干部积极努力,深入发动,将改造工作推向新的阶段。至1956年上半年,全县私营商业633户,分别纳入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多种形式。其中:私营商业276户实行了公私合营,建立公私合营商店12个;小商小贩216户中,123户组成合作商店、合作小组26个,93户从事经销代销或自购自销。
崇阳私营工商业改造之所以能够迅速顺利进行,是由多方面因素促成的。一是由于党所采取的方针、政策正确,是“六年来各方面工作的综合结果”(周恩来语),“三反”“五反”显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力量,改造运动显示了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切断了城乡资本主义的经济联系,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已失去了独立存在的条件,迫使私营工商业者不得不迅速就范,从而加速促进了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二是全国各大城市的改造高潮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动,有力地纠正了某些部门单位和干部怕背包袱、盲目挤垮私商等错误思想,正确执行“和平赎买”政策,坚持用说服教育的方法,紧紧依靠工人、店员、积极分子,放手发动群众,使广大私营工商业者看清了形势,自觉接受改造。三是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是最适当的方法,它不仅适应了运动发展的要求,而且在资本主义企业的财产所有关系和企业管理权上引起了重大变化。
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成绩显著,但有缺点和偏差,主要是改造过急、速度过快带来工作上的粗糙和疏忽。一是大合大并。盲目搬家并店,把流动的变为固定,把分散的变为集中。城关饮食业原有23户,改造后不管回族汉族合并为6个店。大合大并不仅造成内部混乱、管理困难,而且更重要的是群众买卖极不便利,以致引起群众不满。二是消极经营。三区客栈业改造前晚上到马路上迎客,改造后认为是独家行情则围炉取暖等客上门。该店经理说:“堂屋关骡子还怕它跑上壁”。经营不善必然会出现亏损。城关瓷器合作商店从业11人,每月营业额120元,而工资合计要260多元,员工叫喊吃不上饭了。三是商品积压。国营、合作企业商品积压,以致资金周转困难。凡此种种,引起一部分人思想混乱,有的私方经理要辞职;有的营业员要单干;有的经理不到店;有的会计不计账,财务制度混乱,货款不符,贪污、公私不分现象严重。
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出现的偏差,县委、县人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一是组织各级干部对改造工作进行检查,制止盲目过渡情况发生;二是合理调整商品网点,防止大并大合、过度集中;三是执行计件工资、基本工资加奖励等工资制度,防止“大锅饭”和干多干少一样拿工资的现象出现;四是建立合理劳动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劳动效率;五是不追求单一公有制形式,因地制宜、因户制宜,采取直接过渡、公私合营、合作经营、代购代销和适当保留少数私营户的办法做好后续改造工作。通过这些措施进行整顿和巩固,有力地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的健康发展。到1956年底,全县工商业改造户占私营工商业总户的95%以上。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实现,标志着崇阳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二、手工业和民船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崇阳县手工业历史悠久,生产行业和产品种类多,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解放初期,全县有手工业1171户,从业人员1395人,多系个体经营,自产自销,大部分分散在农村,多为半农半手工业者。
20世纪50年代初,手工业是以个体劳动为主、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经济。手工业与个体农业有许多共同特点: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自食其力;从事小商品生产,规模较小,经营分散;生产工具简陋,技术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扩大再生产能力弱;在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上困难较多,生产不稳定,带有季节性;生产经营中带有盲目性,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这些特点表明,个体手工业与个体农业一样,走互助合作道路,采取合作化的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县委、县人委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孝感地委的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对手工业采取类似改造个体农业的方法,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同步进行,由低级到高级,由组织生产合作小组、供销生产合作社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进而发展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逐步引导个体手工业者走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
1951年10月,湖北省合作事务管理局召开全省第一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号召全省手工业者积极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县委、县人委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引导手工业者逐步组织起来,采取集中生产、统一经营的办法,试办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或联营组。1952年,组织手工业者开展互助合作,使大部分手工业者加入了互助合作组或联营组。一方面发挥了国营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将手工业者按行业、乡镇组织起来,开展互助互济,解决手工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手工业生产的发展。
1953年底,中共孝感地委贯彻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手工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发出指示:(一)正确宣传贯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做好工作,解除顾虑,积极组织手工业开展互助合作;(二)发挥国营合作社的作用,进一步解决手工业生产中存在的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难等问题;(三)发挥手工业者的生产积极性,改善师徒关系,提高技术,保证质量,搞活经营,降低成本,为农业生产服务;(四)努力办好现有生产合作社,不断总结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联购联销等低级形式和集中接受订货、分工承制、集中交货等中级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五)加强对手工业的领导,推动互助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根据这一指示,县委、县人委对全县手工业改造作出分批整顿、分批发展的部署。1954年上半年,是以巩固提高为主,对原有社组进行整顿;下半年,在洪水退后,结合生产救灾,全县新建一批合作社和互助组。1955年1月,经县直有关部门协同各乡调查摸底,全县有手工业户953户,从业人员1056人。至1955年12月,纳入改造的手工业户405户,从业人员425人,分别占45%、40%,其中组织生产社9个、供销社1个、生产小组21个。把分散的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形成具有专业性质的集体生产。同时,加强生产和供销的计划性,纠正盲目生产、粗制滥造、单纯追求利润等不良倾向,端正手工业合作社的经营方向,确保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1956年1月,县委、县人委贯彻中央手工业管理局、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提出的“全面规划,加强领导,加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方针,抽调35名干部分赴各区,以乡为单位召开手工业积极分子扩大会,宣传政策,号召申请,就地批准。各乡成立了筹备委员会,负责串连发动,组织入社。其组织形式:(一)较大集镇的铁、木、竹等加工生产资料的行业组织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如城关镇铁业、木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崇阳第一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崇阳县地方国营农具厂,城关砖瓦生产合作社转为国营砖瓦厂;(二)较大集镇的缝纫、鞋业、机械修理行业,以及在农村中包括几个小集镇的同行业或多行业的生产社,组织统一管理,分组生产、各计盈亏;(三)城乡零星的修理行业根据其常年流动服务的习惯,组织统一管理,各自生产,各负盈亏,入社社员须交入社费、公益金;(四)具有独特风格、著有声望的手工业,以及有名的理发店、服装店,保持其特性,加强领导,并在技术、供销方面予以帮助。至同年底,境内除苏塘区外,全县组建铁业社6个、木业社7个、竹器社7个、缝纫社6个、五金社2个、纺染社2个、砖瓦社1个、鞭炮社1个、雨伞社1个、综合社2个,共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5个。入社人数占总人数的88.4%。其余农村手工业人员,有的组织生产小组,有的从事个体经营,有的参加农业社。
民船改造工作也随手工业改造同步推进。在隽水河从事运输的57艘货船、吨位452吨、122名船员,1955年前建立了两个互助组,入组船只15艘,占总船只的26%。后采取“先合后清”的方法,迅速把所有愿意组织起来的船民都组织起来。1956年,由49艘货船及船长组成民船运输合作社,组织船运队,实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各负盈亏。同时,制订运输规划,开展安全运输,运输与全县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城乡物资交流相衔接。另2部马车参加公私合营商店搞运输。全县手工业、民船运输步入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化。
手工业合作化与私营工商业合作化情况类似。1956年,在手工业合作化改造进程中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上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一是大并大合。盲目集中于大的集镇,甚至把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组织集中经营或集中生产。如城关把修手电、自行车、补鞋、丝袜、修表、刻字等几个行业组成1个综合合作社。二区把所有的缝衣业(70多户)都集中到大沙坪集体生产,有些适宜于个体经营的手工业行业也没有在村庄保留,给非集镇的农村带来不便,有些山区群众跑二三十里路还找不到铁匠、木匠。二是实行集中经营,统一核算。有些地方吃“大锅饭”,出“大路货”,产品单一,质量下降,不能满足群众需要。三是经营管理不善。有的非生产人员过多,有的铺张浪费,有的贪污挪用公款。针对这些问题,县委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孝感地委的指示,找根源,想办法,在工作中加以纠正。一是对盲目大合大并、过于集中的作法进行“煞车”,将合作社的规模适当缩小或划分若干个组,分片经营,方便群众;二是做好生产规划。根据市场需要安排好生产,克服盲目生产和浪费现象;三是加强经营管理,开展增产节约活动,增加花色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四是贯彻“按劳取酬,同工同酬”原则,纠正在劳力评工分上重男轻女的错误作法。提倡实行计件工资制,使社员增产能增收;五是彻底解决好入社遗留问题。如入社财产作价偏低或偏高的,发动群众重新评估,公平合理地给予解决;六是克服把手工业者、船民“改头换面”了就“百事大吉”的错误思想,必须集中力量搞好生产经营。与此同时,县委、区党委还在手工业、民船运输合作社中发展党员,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加强党对手工业、民船运输合作社的领导。崇阳手工业合作社、民船运输合作社在整顿中巩固、发展、提高。
实现农业合作化后,又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和民船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全县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基本完成,初步确立社会主义制度,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历史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